关于申报2017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7-06-07   浏览次数:6

学校各单位:
    2017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 (以下简称“财政科研基金”)立项选题已经公布,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    一、申请人参考财政科研基金《项目指南》(附件1),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填报财政科研基金《项目申请书》(一式二份)、《课题设计论证》活页(一式四份)。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(不含两个)的申请。
    二、本年度财政科研基金项目设置重点、一般两个类别,项目类别由评审专家根据申请人项目论证情况确定。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、分期拨款、专项使用、超支不补的办法,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%,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%。
    三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实行“双重管理”,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,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。
    四、根据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要求,我校申报日期截至9月11日,各单位统一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受理材料包括《项目申请书》(一式二份)、《课题设计论证》活页(一式四份)、《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),以及以上材料的电子版。
        联系人:郭玥
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86593005
        电子邮箱:synukyc@163.com

详见学校通知通报